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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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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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x100片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739 |
国药准字Z220217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更年期综合征、妊娠呕吐等疾病。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谷维素10毫克。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