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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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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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x100片 |
每片重0.62g(相当于饮片2.2g) |
生产企业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739 |
国药准字Z200637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更年期综合征、妊娠呕吐等疾病。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征者亦可使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谷维素10毫克。 |
柴胡、当归、川芎、茯苓、钩藤、首乌藤、白术(炒)、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孕妇慎用。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