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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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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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2丸*5小盒 |
6g*6袋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51 |
国药准字Z220222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肾补脾。用于脾肾虚损所致的腰膝酸痛,耳鸣目眩,形体消瘦,食欲减退,牙根酸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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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性味苦寒,久服易伤脾胃,故凡脾胃虚弱者不宜久服,孕妇及有胃寒者慎用。 |
成分 |
熟地黄,山药(炒),山茱萸,巴戟天(炒),肉苁蓉,杜仲(盐制),茯苓,牛膝,小茴香(盐制),石菖蒲等。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麻、涩。 |
本品为圆形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