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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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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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还原型谷胱甘肽片0.1g,专用溶剂5ml。 |
5ml:15mg(以洛美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51 |
国药准字H20083287 |
说明 | ||
适应症 |
角膜溃疡、角膜上皮剥离、角膜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将还原型谷胱甘肽1片,溶解于所附的1瓶(5ml)专用溶剂中,即为还原型谷胱甘肽滴眼液,溶解后的滴眼液为无色透明的液体,还原型谷胱甘肽的浓度是2%。每日3~5次,每次1~2滴,滴眼用。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5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眼:偶有刺激感、极少数会有瘙痒感、结膜充血,一过性视物模糊等,如有上述症状出现,即停止用药。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禁忌 |
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使用前应请教医师或药剂师。 |
对洛美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性状 |
本品由谷胱甘肽药片和附加专用溶剂组成,药片为白色,专用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将药片溶解于专用溶剂后,制成的溶液为无色澄明液体。每瓶(5ml)滴眼液中含有还原型谷胱甘肽0.1g。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双铝包装内含还原型谷胱肝肽片1片和干燥剂1包,临用前将药片放于专用溶剂中,振摇溶解后滴眼;干燥剂仅用于防止吸潮,请不要放在溶剂中使用。 (2) 溶解后低温(2~10℃)保存,应在三周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 (3 本品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至今未发现有问题的病例报道。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