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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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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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0.3g |
0.15g*6片*2板 |
生产企业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277 |
国药准字H200516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杀疠。用于脑膜炎,流行性感冒,肺炎,咽炎,疮疡,各种瘟疠疾病。 |
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 1.呼吸道感染。 2.泌尿系统感染。 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4.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丸,一日1~2次。 |
1.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 2.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禁忌 |
孕妇、心脏功能不全者禁用;儿童慎服;忌辛辣、酒。 |
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铁棒锤、紫草茸、藏茜草、棘豆、多剌绿绒蒿、兔耳草、翼首草、诃子、金腰草、木香、土木香、唐古特乌头、止泻木子、安息香、人工麝香。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水丸;具特异香气,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克林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肾功能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