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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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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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 |
10g:30mg |
生产企业 |
陕西雪龙海姆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825 |
国药准字H10960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疥疮。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外搽颈部以下皮肤,包括所有的皮肤褶皱部位、指、趾部)。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疗程结束时当晚洗澡,若无效,次日再重复第二疗程。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3个月内禁用。 3.2岁以下儿童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升华硫100毫克,盐酸达克罗宁5毫克,醋酸氯己定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软膏。 |
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得与其他外用药并用。2.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