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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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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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0cm×10.0cm;11.2cm×16.5cm |
100mg*100s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22 |
国药准字H370237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关节疼痛,腰背酸痛,扭伤瘀肿,及慢性关节炎和未溃破的冻疮。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用法用量 |
贴于患处 |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1/2~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 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0~300 mg(11/2~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 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 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每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 mg(11/2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 2.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辣椒、薄荷脑、冰片。辅料为:橡胶、羊毛脂、氧化锌、松香、蜂蜡。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量:C15H24N2O4S·HCl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片状橡皮膏;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敷贴后若有不适,应停止敷贴。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