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7.0cm×10.0cm;11.2cm×16.5cm |
250ml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22 |
国药准字Z200552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关节疼痛,腰背酸痛,扭伤瘀肿,及慢性关节炎和未溃破的冻疮。 |
祛风除湿,活血通络,养阴生津。用于风湿阻络、血脉瘀阻兼有阴虚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屈伸不利、四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辣椒、薄荷脑、冰片。辅料为:橡胶、羊毛脂、氧化锌、松香、蜂蜡。 |
木瓜、桑寄生、玉竹、续断、川牛膝、当归、川芎、红花、独活、羌活、防风、白术、蚕沙、红曲、甘草。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片状橡皮膏;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敷贴后若有不适,应停止敷贴。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2.本品宜饭后服用。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含乙醇(酒精)50%~57%,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