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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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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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0cm×10.0cm;11.2cm×16.5cm |
2g*40丸/盒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22 |
国药准字Z1502039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关节疼痛,腰背酸痛,扭伤瘀肿,及慢性关节炎和未溃破的冻疮。 |
消“粘”,除“协日乌素”,祛风,止痛,散寒。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腰腿冷痛,牙痛,白喉等症。 |
用法用量 |
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1次,临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辣椒、薄荷脑、冰片。辅料为:橡胶、羊毛脂、氧化锌、松香、蜂蜡。 |
诃子、荜茇、制草乌。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片状橡皮膏;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棕黄色;味微酸、辛麻。味微酸甜、辛麻。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敷贴后若有不适,应停止敷贴。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年老体弱、幼儿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