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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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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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克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1g。 |
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31 |
国药准字Z53021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表散风,清热解毒,宣肺通窍。用于慢性鼻炎,鼻窦炎。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成分 |
辛夷、白芷、黄芩、柴胡、川芎、桔梗、薄荷、菊花、荆芥穗、枳壳(炒)、防风、细辛、蔓荆子(炒)、龙胆、水牛角浓缩粉。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呈灰黄色粉末;味微辛、腥。 |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凡慢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2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 3 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