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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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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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10袋 |
50袋/包 |
生产企业 |
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142 |
国药准字H130241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宣窍,清热解毒。用于风热上攻,热毒蕴肺所致的鼻塞,鼻流清涕或浊涕,发热,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神经性头痛见上述症候者。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辛夷、薄荷、紫苏叶、甘草、广藿香、苍耳子、鹅不食草、板蓝根、山白芷、防风、鱼腥草、菊花、三叉苦。辅料为:黑氧化铁,滑石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粉和香兰素。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芳香,味甘凉、微苦 |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药后如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