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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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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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40mg |
生产企业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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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20 |
国药准字J201301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脑中风的防治。 |
本品用于以下症状。1.高胆固醇血症。饮食疗法及其它非药物治疗效果欠佳时,可应用辛伐他汀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辛伐他汀同时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并因此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在合并患高胆固醇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病人,且高胆固醇血症为主要异常时,降低升高的胆固醇水平。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减少死亡的危险性;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10~20mg,每日1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80mg。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140mg/dL(3.6mmol/L)以下时,应减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剂量。2.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副作用 |
1.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 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 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研究中不足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临床对照研究中,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l%的不良反应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 肌病的报道很罕见。在临床观察、上市后的应用中报道过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 对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 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1.对任何成分过敏者。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者。3.与四氢萘酚类钙通道阻滞剂米贝地尔合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辛伐他汀。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辛伐他汀。其化学名称为(1S,2S,6S,8S,8aR)-1,2,6,7,8,8a-六氢-3,7-二甲基-8-[2-[(2R,4R)-四氢-4-羟基-6-氧代-2H-吡喃-2-基]乙基]-1-萘酚 2,2-二甲基丁酸酯,分子式为C25H38O5,分子量为418.57。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 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 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 中度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可不减少,但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减少剂量,小心使用。 5. 本品宜与食物同服,以利吸收。 6. 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3.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 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