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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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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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2g*12粒/板*2板/盒 |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18 |
国药准字Z20120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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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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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夏枯草、桑叶、野菊花。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