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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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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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5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18 |
国药准字Z3702079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补肾健脑,养血安神。用于心肾亏虚所致的记忆减退、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痠软;老年轻度认知障碍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丸,一日2~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慎用。 |
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当归、天竺黄、肉苁蓉(盐炙)、龙齿(煅)、山药、琥珀、五味子(酒蒸)、天麻、柏子仁(炒)、丹参、益智仁(盐炒)、人参、远志(甘草水炙)、菊花、九节菖蒲、赭石、胆南星、酸枣仁(炒)、枸杞子。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暗红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