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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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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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μg |
2.5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0008 |
H20160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溢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高泌乳素瘤:垂体泌乳激素分泌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治疗前抑制肿瘤生长或减小肿瘤面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 |
用法用量 |
1. 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 2. 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 3.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
应在就餐时口服。月经周期不正常及不孕症:根据需要1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一日2-3次,必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1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mg),每日2-3次。应不间断治疗,直至月经周期恢复正常和/或重新排卵。如果需要,可连续治疗数个周期以防复发。高泌乳激素症:根据需要一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25mg),每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4-8片/日(以甲磺酸溴隐亭计10-20mg),具体方案应依据临床疗效和副作用而定。肢端肥大症: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1-1.5片(以甲磺酸溴隐亭计2.5 |
副作用 |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
许多患者服药后头几天可能会发生恶心、呕吐、头痛、眩晕或疲劳,但不需要停药。在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之前1小时服用某些止吐药如乘晕宁、吐来抗、胃复安等可抑制恶心头晕。极少数病例中服用本品后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因此建议对于能够走动的患者应测量站位血压。在大剂量治疗时,可能会发生幻觉、意识精神错乱、视觉障碍、运动障碍、口干、便秘、腿痉挛等,这些副作用均为剂量依赖性,减量就能够使症状得到控制。在长期治疗中,特别对于有雷诺氏现象病史者,可能偶发可逆性低温诱发指趾苍白 |
禁忌 |
1. 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对甲磺酸溴隐亭片中组成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在精神病学方面,自发性和家族性震颤、Huntington舞蹈症、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各种类型的内源性精神病、未经治疗的高血压、妊娠毒血症、对其他麦角生物碱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甲磺酸溴隐亭。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乳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澄明液体,不应含有肉眼可见 的不溶物。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 2. 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3. 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 4. 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 5. 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
1.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生育能力可能恢复,因此应建议不希望怀孕的育龄妇女采取可靠的(非激素)避孕措施。而想要怀孕的育龄妇女在已证实怀孕后则应即刻终止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停药后流产发生率未见提高,甲磺酸溴隐亭片对早期妊娠(8周之内)无副作用。垂体腺瘤患者停服甲磺酸溴隐亭片后怀孕时,整个妊娠期间都应密切监测,并且有必要定期进行视野检查。2.垂体腺瘤患者有瘤体增大的迹象时,应重新应用甲磺酸溴隐亭片进行治疗。治疗乳腺疼痛及结节性和/或囊性乳腺疾病时,应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3.应用本品抑制产褥期泌乳,特别在治疗第一周,建议不定期检查血压。一旦发生高血压,伴有持久性严重头痛,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4.对有胃肠道出血病史的肢端肥大症患者最好应用替代治疗方案,如果必须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也应该告知他们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任何胃肠道反应。5.有精神病史或严重心血管病史的病人服用大剂量甲磺酸溴隐亭时,需要小心谨慎。6.治疗与高泌乳素血症无关的女性患者时,应当给予最低有效剂量,以避免发生血浆泌乳素水平低于正常水平,否则将有可能引起黄体功能障碍,绝经后妇女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月经正常的妇女应每年检查一次。7.帕金森氏病患者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使,有必要常规检查肝肾功能、造血功能和血管功能。大剂量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可能工会诱发某些帕金森氏病患者的精神障碍和轻微痴呆,在长期(2~10年)服用大剂量(30~40毫克/天)甲磺酸溴隐亭片的帕金森氏病患者中,偶有胸膜炎发生,尽管甲磺酸溴隐亭片与治疗胸膜症状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仍应针对胸膜肺部疾患进行彻底检查并且停用甲磺酸溴隐亭片。8.服用甲磺酸溴隐亭片可能发生视觉障碍,因此在驾驶或操控机器时应特别小心!9.乙醇可能会降低对本品的耐受性。最大剂量限制在每日30毫克,高剂量长期使用可能发生纤维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