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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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125Ala)

规格

50μg

100万IU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0008

国药准字S19991010
说明
适应症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1、用于肾细胞癌、黑色素癌、乳腺癌、膀胱癌、肝癌、直肠癌、淋巴癌、肺癌等恶性肿瘤的治疗,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控制,也可以用于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细胞的培养。

2、用于手术前后及放疗、化疗后的肿瘤患者的治疗,可增强机体免疫功能。

3、用于先天或后天免疫缺陷症的治疗。提高病人细胞免疫功能和抗感染能力。

4、各种自身免疫病的治疗,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等。

5、对某些病毒性、杆菌性疾病,胞内寄生菌感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麻风病、肺结核、白色念球菌感染等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用法用量

1. 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 2. 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 3.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具体用法、剂量和疗程因病而异,一般采用下述几种方法(或遵医嘱)。

1、全身给药: (1)皮下注射:重组人白介素-2(125Ala)60-100万IU/m2(1-2支)加2ml注射用水溶解,皮下注射3次/周,6周为一疗程。 (2)静脉注射:40~80万IU/m2(1-2支)加生理盐水5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周3次,6周为一疗程。(3)介入动脉灌注50~100万IU/次(1-2支),2~4周一次,2~4次为一疗程。

2、区域与局部用药: (1)胸腔注入:用于癌性胸腔积液,重组人白介素-2(125Ala)100~200万IU/m2次(1-2支),尽量抽去腔内积液后注入,1~2次/周,2~4周(或积液消失)为一疗程。(2)肿瘤病灶局部给药:根据瘤体大小决定用药剂量,每次用量不少于10万IU,隔日一次,4~6次为一疗程。

副作用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各种不良反应中最常见的是发热、寒战,而且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是一过性发热(38°C左右),亦可有寒战高热,停药后3-4小时体温多可自行恢复到正常。个别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类感冒症状。皮下注射者局部可出现红肿、硬结、疼痛,所有副反应停药后均可自行恢复。使用较大剂量时,本品可能会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症,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使用本品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出现上述反应可对症治疗。

禁忌

1. 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1、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高热、严重心脏病、低血压者、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肺功能异常或进行过器官移植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125Ala)。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乳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澄明液体,不应含有肉眼可见 的不溶物。

本品为白色粉末状,易溶于水,溶解后呈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注意事项

1. 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 2. 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3. 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 4. 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 5. 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1、本品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慎重使用。

2、药瓶有裂缝、破损者不能使用。本品加生理盐水溶解后为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现象,不宜使用。药瓶开启后,就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使用本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大剂量,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

4、药物过量可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症,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应立即停用,对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