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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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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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ml/瓶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239 |
国药准字B2002055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健脾益气,解郁调神。用于慢性疲劳综合症证属肝郁脾虚型,可改善倦怠乏力,思维迟钝,头晕胀痛,烦躁易怒,失眠健忘,咽喉疼痛,耳鸣目眩,食欲不振,肌肉关节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红参、柴胡、黄芪、郁金、栀子、香附、远志、川芎、胆南星、砂仁。辅料为蜂蜜、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