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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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大卫颗粒

杏苏止咳颗粒

规格

每袋装6g

12gx15袋
生产企业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602

国药准字Z2005339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2g,一次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苦杏仁、紫苏叶、前胡、桔梗、陈皮、甘草。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