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大卫颗粒

双黄连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6g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生产企业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602

国药准字Z2013301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