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大卫颗粒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6g*12袋

10mlx8支
生产企业

四川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754

国药准字Z4102224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