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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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大卫颗粒

清热镇咳糖浆

规格

6g*12袋

生产企业

四川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754

国药准字Z4502023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