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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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大卫颗粒

抗感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6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785

国药准字Z1999336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禁用;风寒感症见发热轻、恶寒重、鼻流清涕、吐痰清稀者禁服。

成分

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主要成份赤芍、金银花、绵马贯众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黑褐色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孕妇慎服。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