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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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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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l |
1%*15g |
生产企业 |
贵州万顺堂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39 |
国药准字H20103741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足癣、体癣、头癣、花斑癣、手癣 ;并发细菌感染也可使用。2、用于疖、蚊虫叮咬、手足多汗症。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处,将本品涂搽患处,一日1-2次。用于癣病疗程为2~4周。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 1.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 2.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聚维酮碘30毫克,阿司匹林120毫克。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 |
白色膏状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勿口服或接触眼睛 ;2.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3.本品在低温时,可能发生浑浊,但药品质量并不降低,可以照常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