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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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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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8g |
0.3g |
生产企业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13 |
国药准字H13022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平肝、镇痛。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紧张性头痛,也可用于神经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8g,一日2~3次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羊角 川芎 白芷 制川乌 |
其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结构式:分子式:C9H8O4分子量:180.16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肚大、肝风患者不宜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