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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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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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Z450208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
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