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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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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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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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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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HC2017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