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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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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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100ml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Z34020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二岁以下酌减;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兰素。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