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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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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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2g*10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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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2 |
国药准字Z1402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乙醇、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 糖尿病患者慎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