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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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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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3g |
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2 |
国药准字Z109830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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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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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半夏(姜制)、麻黄、桔梗、前胡、陈皮、白前、细辛、款冬花、远志(甘草水制)。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米黄色的片;气微,味甜、辛。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 糖尿病患者慎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