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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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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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8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双蚁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38 |
国药准字H11022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 10g,一日 3次。 |
口服。一次20~4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能有短时口麻、全身疲乏、眩晕等反应。 |
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香精。 |
本品每瓶含苯丙哌林0.08g,辅料为蜂蜜、蔗糖、香精、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棕黄色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