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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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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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每片重0.3g(每片相当于总药材1g) |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777 |
国药准字Z53020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散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咳嗽,咽喉肿痛,乳蛾,目赤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罗汉果、百部、枇杷叶、白前、桔梗等。 |
臭灵丹、蒲公英、千里光。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