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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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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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每袋装10克 ;每袋装2克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00 |
国药准字Z140203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半袋;3至4岁一次3/4袋,5至7岁一次1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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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