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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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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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00 |
国药准字Z410205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解表,化饮,清热止咳,平喘祛痰。用于表寒里饮化热所致的咳喘,症见恶寒发热,咳嗽喘促,痰稀色白、量多或淡黄。或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岁以下儿童服用1/2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及干咳、虚咳患者禁服。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半夏(制)、五味子、石膏。辅料为玉米淀粉、蔗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