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喉痛灵颗粒

规格

0.1g

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
生产企业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2216

国药准字Z1302168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用法用量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水牛角浓缩粉 20g 野菊花 150g 板蓝根 300g 荆芥穗 150g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