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氨咖愈敏溶液

规格

0.1g

180ml
生产企业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1146

国药准字H2007358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