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10片 |
每瓶装10ml;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8 |
国药准字Z2202555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疏散风热,清热止咳。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烧、汗出不爽,鼻寒流涕,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6-12岁儿童一次0.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初生儿至一岁,一次5毫升,二至三岁,一次5-10毫升,四至六岁,一次10~15毫升,七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或瘙痒、荨麻疹、药热、白细胞减少(如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症或出现原因不明的青肿或出血。罕见血管性水肿。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a Johnson Syndrome)口唇、舌、咽喉或面部水肿、脱皮和口腔溃疡。 有时伴有支气管痉挛(发生于对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芬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薄荷、荆芥穗、苦杏仁、牛蒡子、黄芩、桔梗、前胡、白芷、炒栀子、焦山楂、六神曲(焦)、焦麦芽、芦根、金银花、连翘。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苯甲酸钠、香蕉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出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发生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医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 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