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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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新雪颗粒

规格

0.3gx100片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生产企业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2683

国药准字Z4402241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等。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用法用量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