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 |
9g*12袋 |
生产企业 |
保定爱晖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保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27 |
国药准字Z2002549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属风热证者。 |
用法用量 |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1-1.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1.5-2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7-922-272-3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3-3.5 |
口服,一次18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华佩兰、地胆草、马鞭草、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苋菜红色透明液体,不含乙醇和阿司匹林,可与水混溶。 |
兰草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