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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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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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毫升 |
10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7 |
国药准字H200644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1~1.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4~616~211.5~2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7~922~272~3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3~3.5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0.5-1格),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新生儿、婴儿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分子量:C8H9NO2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钠、糖精钠、蔗糖、樱桃香精、羟苯乙酯、苯甲酸钠、枸橼酸、乙醇、焦糖。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味甜、水果香味。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久置可出现振摇易散的沉淀。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