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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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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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片0.25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25 |
国药准字Z500200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