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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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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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05 |
国药准字H460206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喉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人工牛黄10mg、咖啡因15mg。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床、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果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对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