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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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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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20ml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05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粉红色的混悬液,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