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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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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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6gx12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05 |
国药准字H220253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用药期间禁饮含酒精的饮料。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