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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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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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24mg) |
10mlx10支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65 |
国药准字Z10910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2.对本品及辅料过敏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至灰褐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2.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其不良反应: (1)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血小板减少症。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