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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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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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克*24片 |
0.44g*100片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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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20 |
国药准字Z440207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清热解毒,活血祛风,宣肺通窍。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凝滞气血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痒气热,流涕黄稠,或持续鼻塞,嗅觉迟钝;急慢性鼻炎,急慢性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千里光、卷柏、羌活、决明子、麻黄、川芎、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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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棕褐色;味辛、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急性鼻炎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