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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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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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克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570 |
国药准字Z140202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热燥咳,干咳少痰,阴虚劳嗽,咯痰不爽。 |
健脾固本,滋阴润燥,生津止咳。用于神倦乏力,气短心悸,阴虚津少,口干舌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30毫升,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川贝母。 |
三七(鲜)、黄芪、人参、葛根。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为苯甲酸。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的粉末;味微苦、甘。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痰少者,其表现为干咳,咽痒,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