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34 |
国药准字Z420218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用于阴虚燥咳。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半夏(制)、梨清膏。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黄色澄清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气香,味甜、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