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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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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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袋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44 |
国药准字Z530211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清热,凉血。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
用法用量 |
饭后清茶冲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用。 |
成分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三七叶茎、三七花。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黄色或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 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 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 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 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员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