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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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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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72丸(九药)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44 |
国药准字Z2000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法用量 |
饭后清茶冲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丸,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成分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白芷、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滴丸;具光泽,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 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 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 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 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