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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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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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10毫升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44 |
国药准字Z420218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益气滋肾,养心安神。用于气阴两虚引起的失眠,头昏,头痛,心慌。 |
用法用量 |
饭后清茶冲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或临睡前服30~50毫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制何首乌,远志(制),柏子仁,枸杞子,麦冬,五味子(醋制),桑椹,大枣,红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 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 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 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 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